中國環境報記者 李景平
山西省環保廳近日傳出消息:山西又舉“環評利劍”。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告訴記者,這次“環評利劍”行動,就是要殺個“環評”回馬槍,強勢打壓環評違法行為。
在此之前,山西省政府已經出臺《關于認真貫徹實施〈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的意見》和《關于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通知》。
這份文件突出了一連串的關鍵詞:暫停審批、一律不批、責令停產、責任追究。
風聲起青萍:環評違法“回頭看”
山西從2006年起重拳出擊,首開區域限批、三停措施、環境問責,打擊環評違法行為,并對所有建設項目實施“減量置換先減后建”,對所有不符合置換的項目給予“一票否決”。
山西否決了1104個共涉及投資1469億元的項目,環評違法嚴重區域被強勢制裁,環評違法趨勢被強力遏制。但在2009年經濟低迷時期,山西出臺了相對寬松的政策,企業界出現鉆政策空子的行為,環評違法現象有所抬頭。
現象之一:未批先建,不批自建,先“上車”后“補票”,只“乘車”不“買票”,環評違法問題露出苗頭。
現象之二:重審批輕執行,重罰款輕監管,有“承諾”不“兌現”,只“試產”不“驗收”,造成新的環境隱患。
現象之三:規劃不少,環評不多;規劃施行,環評滯后;規劃編制審批機關環評意識弱,源頭控制差距大。
劉向東說,山西最近實行執法檢查“回頭看”,派出環境監察隊伍,發現“抬頭現象”,堅持“露頭就打”,直接引發了省政府這次“環評利劍”行動。
據悉,在此之前,山西已出臺“扣繳”措施和“約談”措施,對河流跨界水質差的城市扣繳2340萬元生態補償金,對不運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10家企業進行約談,并給予處罰。
風厲劍出鞘:殺個環評“回馬槍”
這次“環評利劍”行動,山西省政府重申了五個“一律不批”,即: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對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項目,低水平重復建設的項目,一律不批;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產生不利影響,群眾反應強烈的項目,一律不批;對環境質量不滿足環境功能要求、增加排污量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項目,一律不批;對高污染、高耗能、資源浪費嚴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
劉向東說,對于違反《環評法》的未批先建行為,山西省政府責令各級政府形成高壓打擊態勢。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環保要求的,責令其拆除設施,恢復原狀;對符合產業政策、選址合理的,限期補辦手續,在合法通過環評前,必須停建、停產、停止違法行為;對要求搬遷居民或學校而不落實的項目、污染物無環境容量而區域內無有效削減措施的項目,責令另行選址;對拒不停止建設、不停止生產、未補辦環評手續仍違法建設或生產的項目,由當地政府實施斷水、斷電、斷貸制裁行動。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各個部門要形成打壓環評違法現象的部門聯動。對于未進行環評審批的違法建設項目,供電部門不得供電、建設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國土資源部門不得核發土地使用證、安監及質監部門不得核發生產許可證、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銀行不予貸款、投資主管部門不予核準。對于未進行規劃和區域環評的地區,暫停審批這一地區除污染減排和循環經濟以外的所有建設項目。
健全責任制:“環評問責”問到底
劉向東說,這次行動不僅對環評違法企業進行強勢打擊,而且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在環評違法問題上負有責任或者不作為的領導干部,堅決實施環評問責。
山西省政府提出,要將建設項目環評執行情況列入地方及部門干部考核內容,加大對環評機構違反《環評法》的責任追究力度,抑制違法建設造成環境隱患。
山西省政府要求,要保持打壓態勢,嚴厲打擊環境違法建設行為,加大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環評法案件,追究行政不作為、監管不到位人員的責任。對屢犯不改的企業和承諾不兌現的地方,要加大處罰力度,并依法予以曝光;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要配合有關部門立案查處;對情節嚴重的,及時移交監察部門,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山西省政府規定,要建立規劃環評目標考核制和責任追究制,把規劃環評納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一把手”目標考核,完善考核與監督制度。要在規劃經費預算中列出規劃環評經費,確保經費到位、責任到位。
劉向東說,由省政府提出建立規劃環評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考核制,山西是第一家。山西就是要以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為重要抓手,促進污染減排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這就要求,必須以最嚴厲的機制和措施,對政府環評行為和企業環評行為,形成強力的制約和新的震懾。山西再亮“環評利劍”,彰顯了環保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