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晉都市報訊 1月6日,山西省環保廳廳長劉向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11年山西的“環保門檻”將會抬得更高。
劉向東介紹,2011年,對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開發建設規劃、土地利用以及工業、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設等專項規劃沒有進行環評的,都不予受理和審批區域內建設項目相關文件。循環經濟將作為產業發展的準入標準,從產業布局、生產規模與裝備水平、資源能源消耗和回收利用指標、末端治理與污染物排放指標、環境監督管理措施等五個方面,以及煤焦化、煤氣化、煤液化、煤電材、煤電鋁五個產業鏈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而焦化、電力、建材等重污染行業清潔生產標準要強制實施。對超過水污染物總量指標的地區及水環境功能未達標的區域,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地表水方面,要按照優化調整后的98個監測斷面開展監測和考核。
此外,還將在全省范圍內逐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對現有重點污染源初始排放權進行核定公示,通過兩至三年全面征收重點污染源有償使用費用。還要實施污染物超量減排補償,對市、縣政府或排污單位超額完成減排任務或許可排放量的,實行超量處罰減量補償,一年一核定,一年一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