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務服務便捷高效的實施意見》,進一步
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今年上半年,省廳組織開展了環保行政管理類項目專項清理整頓工作。通過多方面深入調查研究和征求意見,并經廳黨組研究決定,對廳機關現行的43項行政職能及管理事項進行調整和進一步規范。
一、將省廳承擔的“清潔生產審核”和“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備案”兩項管理職能下放到市級環保局負責管理。
二、取消省廳現行的“環境監理機構資質備案”、“清潔生產機構資質備案”、“礦山生態中介機構資質備案”、“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備案”和“農村聯片綜合整治方案編制機構備案”五項行政管理事項。
三、對14項具有對外行政管理職能的工作進一步規范。制定工作流程,明確辦理時限,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工作程序。
四、其它屬于階段性的環保工作、常規性的監管職能和廳機關內部的行政管理職能,仍由各處室、各單位按其職能辦理。
省廳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的宏觀管理和對市級環保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將根據具體情況對下放和取消的管理事項制定后續管理辦法。
各處室、各級環保部門要認真做好下放和取消管理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要明確責任分工,抓好監督檢查,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后續監管,確保各項工作及時落實到位。
附:山西省環保廳14項環保行政管理項目表
山西省環保廳14項環保行政管理工作項目表
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負 責 處 室 |
1 |
企業環境行為評價 |
政策法規處 |
2 |
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審核 |
規劃與財務處 |
3 |
規劃環評文件的審查 |
環境影響評價處 |
4 |
環保模范城創建與管理 |
污染防治處 |
5 |
上市公司環保核查 |
污染防治處 |
6 |
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 |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 |
7 |
國家級及省級生態村、鄉(鎮)、審核、申報 |
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處 |
8 |
涉及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項目生態準入 |
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處 |
9 |
礦山生態恢復治理方案審批 |
自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處 |
10 |
輻射安全許可證 |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 |
11 |
放射性同位素轉讓 |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 |
12 |
放射性同位素異地使用 |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 |
13 |
固體廢物進(出)口管理 |
固體廢物管理處 |
14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 處理管理 |
固體廢物管理處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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