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昨日下發《“十二五”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到2015年,我國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環境經濟政策框架體系。規劃從稅制、價格、收費、金融、貿易等多方面提出了未來五年我國環境經濟政策的制定和發展方向。
規劃首先明確,環保部配合財稅部門,將嚴重污染環境、大量消耗資源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修訂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對生產符合下一階段標準車用燃油的企業,在消費稅政策上予以優惠,同時,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收范圍。
其次,未來環境經濟政策將逐步完善環保收費制度,不斷改進秸稈和畜禽糞便等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財稅扶持政策,完善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逐步提高重金屬污染以及有機污染物污染產品的收費標準。
在價格政策方面,規劃提出,將推動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政策,對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非電力行業脫硫脫硝和垃圾處理設施等鼓勵類企業實行政策優惠,并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脫汞電價政策,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余熱發電和垃圾焚燒發電實行優先上網等政策支持。此外,不斷研究基于環境成本考慮的資源性產品定價政策,將資源開采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破壞成本,納入煤炭、石油、天然氣、稀缺資源等資源定價體系中。
規劃還明確,將健全綠色信貸政策,對污染嚴重的領域,將研究制定綠色信貸行業指南,構建綠色信貸環境信息的網絡途徑和數據平臺。不斷研究制定綠色信貸環境信息管理辦法,建立綠色信貸政策效果評估制度,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規劃還重點提到,將進一步完善綠色證券政策,規范上市公司環境保護核查和后督察制度,推動上市公司持續改進環境行為,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機制,推進在部分地區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試點。
在財政支持方面,規劃提出,將不斷完善公共財政支持環保政策,爭取將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作為環境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的重點,完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民族自治地方、革命老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的轉移支付力度。在流通環節,不斷強化產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環保要求,定期調整、優化政府綠色采購清單,研究將環境服務納入綠色采購清單,支持環境服務業的發展。
點評:規劃首先明確,環保部配合財稅部門,將嚴重污染環境、大量消耗資源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修訂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對生產符合下一階段標準車用燃油的企業,在消費稅政策上予以優惠,同時,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收范圍。